Nov 5

平安的一般理赔流程 不指定

pa178 , 11:42 , 理赔指南 , 评论(0) , 引用(0) , 阅读(49) , Via 本站原创 | |
流程:    1.报案   2.申请    3.立案    4.审核理算    5.通知给付


    1.报案:

    保险事故发生后,投保人、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(一般在3日内)通知保险公司,这样有利于得到公司的积极配合,减少由于相应事故原因、事故性质难于认定,而可能给您今后理赔所带来的麻烦和损失。

    报案方式:(1)上门报案:可以由申请人自己直接上门报案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(2)电话(传真)报案:客户因故无法上门报案的,也可以通过拨打电话95511向公司报案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(3)业务员转达报案:在发生保险事故后,可委托公司业务员向公司报案。

    2.申请:

    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在正确填写理赔申请书和授权委托书,备齐相关索赔材料之后,可携带理赔申请相关材料至我司客户服务柜面,亲自提交;也可以委托业务员或他人提交。根据保险法规定,健康保险需在出险后2年内提交理赔申请,人寿保险需在出险后5年内提交理赔申请。

    提交理赔资料的地点:

    广州市——天河北路366号都市华庭首层平安人寿客户服务中心;

    广东省内各县市——平安人寿分支公司客户服务中心;

    国内各省市自治区——平安人寿分支公司客户服务中心。

    3.立案:

    公司审核理赔资料是否齐全、有效,并整理立案。

    4.审核理算:

    公司根据保单条款审核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,并理算保险金。

    5.通知给付:

    公司通过银行转帐方式给付保险金,申请人可提供工商银行、建设银行、中国银行、农业银行中任意一家的活期储蓄账户,账户名必须为出险人或受益人本人(未成年人提供监护人的帐户,并附有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及关系证明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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